公职人员与企业如何交往?衡东明确可以参加七种活动
2019-09-30 18:15:14      来源:衡东县委统战部      作者:肖宇峰

衡阳统战网9月30日讯(通讯员 肖宇峰)9月29日,衡东县出台《中共衡东县委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促进衡东非公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其中重要一项措施就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衡东县委统战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系列措施,推动《意见》的出台。

《意见》鼓励公职人员大胆积极和企业接触,明确了七种情况可以参加企业组织安排的活动。 

《意见》明确了“四大家”领导每年到负责联系的企业考察调研不少于4次,首次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将党政领导联系考察调研企业固化下来。同时提出,县委、县政府研究经济工作的相关会议要邀请企业和商(协)会代表参加。 

《意见》对各职能部门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保护企业利益、降负减负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提出由县委统战部牵头收集企业意见,跟踪督办,县纪委监委负责考核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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