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30 14:22:43      来源:tzb3      作者:

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衡阳市委统战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衡阳市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衡阳市委统战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向市委提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等党外代表性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有关工作;负责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组织联络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等党外代表性人士通报市委有关情况和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同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协机关专职领导干部中党外人士的提名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中党外人士的考察工作,并提出意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党外领导干部的了解、考察和推荐工作;向市委提出党外领导干部任免、调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台办干部的归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市区委统战部部长。

(四)负责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负责市级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候选人的审定工作。

(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负责联系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负责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对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六)调查研究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七)负责指导各市县区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统战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领导和管理市黄埔军校同学会、市海外联谊会、光彩事业促进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联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联等单位。

(八)负责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有关工作。

(九)管理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部机构设置情况:我部内部共设有9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党派科、干部科、经济联络科、民主党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民族宗教科、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科、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部本级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衡阳市委统战部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表格见附件)

(一)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三)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四)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公开06表: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724.64万元,较2017年减少35.90万元,减少了4.72%。由于人员增资及项目增加所致。

2018年总支出809.10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8万元,增加16.1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8.35万元,占总支出的88.78%,比上年增加102.96万元 ,增加16.73%,社会保障和就业32.8万元,占总支出的4.05%,比上年增加6.90万元,增长26.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27万元,占总支出的4.72%,比上年减少1.72万元,减少4.30%。住房保障支出19.68万元,占总支出的2.43%,比上年增加4.14万元,增长26.6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04万元,占97.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6万元,占2.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全年总支出80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48万元,占总支出的67.91%,项目支出259.62万元,占总支出的32.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04万元,支出778.69万元。本年收支两抵超支71.65万元。这主要是由于财政拨款不足,而物价上涨及各项支出增加所致,特别是扶贫帮困工作力度的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拨总支出778.69万元,较上年度比增加81.87万元,增加11.75%,这人员经费的调增及项目支出的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局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70.57%,项目支出22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29.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7.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初预算为567.84万元,支出决算为68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物价上涨、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 万元,支出决算为32.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预算与决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27万元,支出决算为38.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预算与决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68万元,预算与决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全年基本支出549.4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8.26,占基本支出的79.76%,公用经费支出111.22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的70.8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2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42.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次和接待标准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决算数略少于预算数0.0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9万元,占30.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8万元,占69.5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697人、来宾59次,主要是接待归国华侨及因工作对接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98 万元,主要是车辆用油维修及车辆通行过桥过路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内财政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我们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无预算,不开支。因而收支为零。

九、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单位严格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方面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前,编制好预算绩效计划,明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结束后,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严控超预算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根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对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支出行为,降低运行成本。

(一)部门整体收支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收入724.6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90.06万元,支出809.10万元。完成情况: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支出保障、发放到位;商品和服务等支出保证了单位基本运行开支,三公经费等没有超标,按照规定标准使用。2018年我单位在收支预算内,完成了整体目标,资金预算执行率100%,超预算支出部分主要是上年度有跨年度未结的项目应支未支列在本年中支出。

(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8年度基本支出549.48万元;项目支出259.62万元。基本支出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系我部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大型会议、各类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重点项目收支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一是始终坚持将政治引领摆在首位,团结奋斗的基石更加牢固。一方面,坚定不移推进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建设;另一方面,坚定不移加强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引领。二是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能职责,工作推进的合力更加强大。1、党的领导不断强化;2、工作合力不断增强;3、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三是牢牢把握团结联合的工作主题,合作共事的步履更加有力。四是自觉担当服务大局的时代责任,统一战线的优势更加凸显。1、深度参与乡村振兴;2、大力承接产业转移;3、积极推进对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4、社会服务接通地气。

五是主动适应固本拓新的内在要求,共同奋斗的力量更加广泛。1、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稳步推进;2、新阶层工作开局良好。3、宗教领域整体保持和谐稳定;4、港澳台和海外工作开创新局;5、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六是特色亮点工作。1、衡阳市委书记严格落实“四个带头”工作责任;2、衡阳市建立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县乡村三级工作体系,实现民主监督全覆盖;3、衡山县开展企业联手帮扶工作,优化营商环境。4、祁东县激活统战资源,助力脱贫攻坚;5、衡南县组织统战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集中履职报告评定。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责任、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项目实施,很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香港衡阳联谊会”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得分为 92.85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50万元,执行数为143.47万元,完成预算的 95.64%。

从绩效自评情况看,在上述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方面还不够 全面合理,少数指标难以准确全面反映项目实施和项目宣传工作的特点和成效。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实施和项目宣传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研究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22万元,比2017年减少1.47万元,减少1.33%。这是由于我们严格执行财政要求压缩一般性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2.53万元,用于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民宗工作等会议,人数110人,内容为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统战协调工作及协调处理民族宗教事务会议;开支培训费30.28万元,用于开展到延安统战干部培训、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等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350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由于购买及服务未达到政府采购目录规定标准,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属协调处理统战事务性工作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市财政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市财政局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中共衡阳市统战部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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